法律上的形式平等与人民生活状况的实质不平等之间的矛盾,即使在成熟的法治社会也难以避免。法律能够发挥的最大作用在于确保机会平等,使人们有可能通过教育、努力工作或正当的市场投机,来改善自己的状况。
另一方面,法律也可以确保经济不平等不会直接转化为政治和法律上的不平等,比如通过选举制度使穷人也能有自己的政治代言人,通过法律援助制度使司法程序显得大致公平,通过一视同仁的执法标准使得富人不敢为所欲为。
通过这些制度性安排,钱与权之间有了一道人为设置的鸿沟,富裕阶层或权力阶层不至于全方位占先,将穷人和弱势群体逼向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