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所要讲的内容,正如大屏幕上标题所显示的,是我与图卢兹科学大学让·梯若尔教授共同研究的一项课题。你们即将看到的是一项针对机制设计所进行的研究。而这是始于我们对设计相关体制的兴趣。其中,我们将着重针对政府官员“问责制”的体系进行探讨。
下面请允许我设置一下屏幕的显示,之后将开始我的演讲。毫无疑问,公共决策应该能够确保反映广大公众的意愿,至少在民主政治的社会里应当如此。然而,在绝大部分民主政治中,仅有很少一部分决策是真正由公众直接制定的。通常来讲,这些决策往往是由代理人制定的,而这种做法也有其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