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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是人民经济的一部分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1年第1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1月01日
应该把民营经济看作人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版日期 2011-11-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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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

  网上有些深刻的话,很值得我们深思。有的人说,如果我们对待血的历史教训,总是轻轻一笔带过;或只是从专政和镇压的角度来看历史教训,这非常可怕。

  参加这个会议,我还是对法律界表示很大的敬意。法律界对很多问题看得很冷静,但是不冷漠;很冷峻,但是不冷酷。绝大多数律师愿意为人民说话。如果社会缺失了这个社会功能,是很可怕的。

  “文革”结束后,耀邦同志在主持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时候,他对一些错案,似乎就是一风吹。既然中央对整个形势的判断发生了错判,整个运动都错了,不从源头拨乱反正,有什么必要一件一件搞清楚?只有正视历史教训,尽快走出“文革”灾难,才能真正体现共产党的宗旨,真正地为人民服务。对待公民也是这样。现在,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国家权力的本质,它和人民的利益究竟是什么关系。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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