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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扩权忧思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43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1月07日
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特别是在民事再审中的职权扩张,会影响到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甚至成为司法腐败的温床
出版日期 2011-11-0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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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侯猛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初次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其中一个重要变化是,增强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如无重大意外,检察机关扩权几成定局。

  不少人对此总体上持批评态度。但如果依照现行《宪法》的文本,检察机关的权力应该更大。《宪法》第12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条受到前苏联的深刻影响。它意味着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既包括一般监督,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公民遵守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也包括司法监督,即对公安机关和法院工作进行监督。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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