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媒体审查制度得失辨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1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01日
制定媒体审查制度的呼吁者忽视了民众的存在,不仅低估了真理的力量,也低估了开放、自由的交流给人民带来的关注和责任
出版日期 2011-12-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1年第12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特约作者 达米安·坦比尼
 

  头一阵,《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事件、伦敦骚乱事件以及维基解密事件,引发了人们关于媒体政策的激烈讨论,程度之激烈为1922年英国广播公司开播以来之最。

  几十年以来,英国一直在指责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媒体不够开放和自由,而现在,英国对媒体的打压之势似乎也箭在弦上,英国是否将会对所有媒体进行监管,以实现“社会和谐”?

自由开放的公开辩论最终带来真理

  攻击新闻自由与新闻权,与英国的一系列法律和社会传统相悖。从1644年英国诗人弥尔顿发表《论出版自由》一文抨击新闻审查制度开始,英国逐步制定了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的法律法规。尽管没有成文宪法,1951年,英国签署并实施《欧洲人权公约》,其中就包括赋予民众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因此,现在要想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对黑莓和脸谱(facebook)进行限制,就会面临阻碍。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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