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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不可因噎废食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47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05日
新兴经济体国家的金融市场原本就不够完善,要警惕停止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
出版日期 2011-12-0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47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杨凯生

  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以来,许多人都清醒地认识到,金融创新过度,滥用金融创新概念,缺乏对金融创新活动的监管,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后果。针对这些问题,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新的规则和办法。比如,美国制定了“多德-弗兰克法案”,扩大监管机构权力,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多国央行达成“巴塞尔协议III”, 提出了全球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SSFI)的宏观审慎监管概念;G20峰会确立了“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的名单,对其资本金要求大幅提高,等等。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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