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新政”,理所当然激起了社会的期待:结社管制是否会有所松动?
所谓“新政”,是指“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 ;与此同时,“广东将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一业多会’,改变‘一业一会’的垄断格局”。
这表达了两个意思:一是成立社会组织依然需要政府批准,但与以前相比管制渠道减少了;二是同一种行业协会的数量将增加。
广东省社会组织“新政”,理所当然激起了社会的期待:结社管制是否会有所松动?
所谓“新政”,是指“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 ;与此同时,“广东将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一业多会’,改变‘一业一会’的垄断格局”。
这表达了两个意思:一是成立社会组织依然需要政府批准,但与以前相比管制渠道减少了;二是同一种行业协会的数量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