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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新世纪》周刊2011年第49期)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49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19日
出版日期 2011-12-19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4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问:公安部门近期打击拐卖儿童行动捷报频传,而那些被解救儿童,又当如何妥善安置呢?

  江苏读者 徐刚

  答:按惯例,被解救儿童往往就近安置在当地福利院。如果婴幼儿的亲生父母一直找不到,福利院往往会依法把这些婴幼儿宣布为“弃婴”——然后,这些孩子将进入民间收养渠道,特别是进入涉外收养渠道。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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