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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案中案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02日
达芬奇家居举报央视记者故意编发虚假报道,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并报案称数名中间人涉嫌敲诈勒索和诈骗
2011年7月11日下午,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分局来到位于南上路西湖元华商厦的达芬奇家居门店,进行突击检查。Benjamin/CFP
出版日期 2012-01-0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高昱 王姗姗 龙周园 邓海 王晓庆 见习记者 靳晴

  一场原本普通的消费者与商家纠纷,一方付了部分预付款,但对到货商品不满;一方未收足货款,面对总是不满意的客户,要求先付款再送货。谁是谁非,已进入司法程序。然而,消费者找到电视台投诉,媒体周密部署,化装暗访,商家随即陷入“造假售假”的舆论漩涡。

  这就是轰动一时的“达芬奇造假门”故事,但远不是故事的全部。

  上篇:“造假门”始末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达芬奇案中案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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