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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中非合作不会被绑架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06日
中国政府应当对“走出去”目标地区做出全面及时的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级别设定强制性安全保护措施。这样的工作应立即展开
出版日期 2012-02-0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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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苏丹反政府武装绑架了29名在苏丹南科尔多凡州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国工人。截至本刊发稿,遇险同胞仍未获释。仅隔两天,25名中国公民遭埃及贝都因部落劫持,目前已重获自由。中国公民被劫持事件接连发生,引起广泛关注。如何保护中国的海外利益以及公民的人身安全,成为一项重大课题。此类事件影响着国家形象,考验着国家能力,也促使人们思考中国的国家行为,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以改进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境遇。

  境外公民遭遇劫持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偶然的,不针对特定国家;一类具有明确的政治意图,针对的是具体的国家。根据媒体报道,可以判断,发生在埃及的劫持事件属于前者,发生在苏丹的绑架事件则属于后者。理由有四:首先,绑架事件与中国援建的非盟总部大楼启用仪式发生在同一时间,“交钥匙仪式”是中非关系史上的里程碑,而绑架事件与此如此“巧合”,令人疑惑,也令人尴尬,它对中国和苏丹政府的声望,都是不小的打击;其次,事件发生前,曾经有过预警,但后来预警取消了,这说明绑架者事先“踩过点”,绑架对象是清楚的;第三,苏丹南科尔多凡州州长对媒体说,绑架者意在破坏该州的基础设施建设,这说明绑架者被地方政府视作有政治图谋的势力;第四,实施绑架的“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北方局)”负责人声称,他们不反对中国和中国人,但也提出了若干具体要求,包括试图借此减缓苏丹政府的军事压力。明确了绑架事件的性质,就为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提供了指引。经过交涉和协调,被劫持同胞迟早能够安全归来。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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