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近年来,药害事件、药价虚高、假药等现象不时出现,药品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如何建立有效的治理机制,更是众说纷纭,政策之间的矛盾现象屡见不鲜。一种较为流行的思路认为,药害事件频发,根源在于法律责任追究不够重、执法不严,因此,要通过法律的修改,加大惩罚力度,严格执法,遏制违法行为。类似的思路在其他一些事故多发领域也非常常见。
本文试图说明,现阶段我国的药品安全问题,既有宏观方面的原因,需要推进系统改革;同时,也有法律责任制度本身以及执行方面的原因,需要通过《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加以完善,实现制度创新。因此,改革与法治两者不能相互替代,更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简单寄希望于严刑峻法。在此基础上,本文较为系统地提出了药品管理法律责任制度完善的具体政策建议,希望对其他政府监管领域也能有某种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