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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非”债叩门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7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20日
交易所非公开发行的私募债,将对非上市公司打开大门
证监会此次一步到位,将“双非”债发行人范围直接扩大到非上市公司。CFP
出版日期 2012-02-20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7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张宇哲
 

  交易所私募债市场的大门正在加速打开,这一次的对象是非上市公司。此举打破了交易所、企业债、银行间市场债券的原有“势力范围”,意味着交易所债市的春天真的来了。

  继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召集十家券商讨论高收益债发行事宜后,(参见财新《新世纪》2012年第6期“高收益债有限入市”),2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召集九家券商召开了“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试点座谈会。这一非上市公司发行的私募债,简称“双非”债。与会券商建议,“双非”债券比高收益债券的名称更能体现债券的性质,又扩大了债券发行人的覆盖面。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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