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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春早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2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3月01日
岭南之春,就是广东官员和民众改革开放的创新精神。但愿这股春风,在邓小平南方谈话20周年之际,吹拂大江南北,再度催动改革
出版日期 2012-03-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2年第3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特约作者 马立诚
 

  2011年11月20日,我到广州参加广东省财政改革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听到一个意料之外的好消息——广州市民政局11月22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取消社会组织的主管机构和挂靠机构。各种行业协会、异地商会以及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获准后即可在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自行开展活动。新的规定从2012年开始实施。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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