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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广东:社会的归社会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3月26日
放宽社会组织登记,只是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的第一步,“要舍得向社会组织放权,敢于让社会组织接力”
2011日12月1日,广东东莞市“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获准注册正式成立。苏仕日/CFP
出版日期 2012-03-2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2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婧
 

  尽管距2012年7月1日有三个多月,届时广东省方才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但广东省各地为社会组织开绿灯的实验早已陆续先行。

  2012年1月1日起,广州市的各种行业协会、异地商会以及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单位,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而最早至八年前,深圳市已在全国率先探索社会组织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

  这是一场被寄予厚望的改革。为社会组织“松绑”,是广东省“舍得向社会组织放权,敢于让社会组织接力”的第一步。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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