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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什么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3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4月02日
在法定的必要的登记事项之外,企业应该可以自行决定哪些事项登记或不登记
出版日期 2012-04-0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3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张双根

  企业的生生死死躲不过工商登记这一关。在现行法律规定下,一方面,企业登记机关负有将企业各登记事项公布于众的义务;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这些登记事项,享有查阅权。在这两面夹击下,企业似乎成了公众视野中的“透明人”,五脏六腑都能瞧得清清楚楚。果真如此吗?

  要谈查阅权,就不免有一连串的追问:谁可以享有查阅权?可以查阅哪些材料或信息?查阅的目的是什么?追问至此,就会碰到最根本的问题: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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