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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加装门槛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3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4月02日
贯穿于各类产品线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能够促成A股告别散户市场吗?
近年来,监管层对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进行了细化,防控因投资者和所购买产品风险不匹配带来的问题。李欣/新华社
出版日期 2012-04-0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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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 记者 郑斐

  监管层多年来的维稳重心正在转向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建立。

  2012年3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了投资者交易经验满两年方可参与创业板交易。

  创业板之初,在创业板IPO管理办法中就提出“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但有关制度迟迟未落实。

  开板后“过山车”般的估值变化,令监管层对散户比例过高的A股市场忧心不已。2010年和2011年两年股市持续低迷,分级基金、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金融创新产品逐渐推出,未来的产品创新将逐渐展开。接近监管层的相关人士表示,针对创新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将逐步跟进。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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