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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炒令开错退烧药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4月09日
用行政手段限制炒新有违市场原则,治本的方法应该是新股发行制度的彻底市场化、严格退市制度及培育机构投资者
2007年11月5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日高开于48.6元,但其后股价一路走低,从未再站回首日开盘价位,令无数“炒新”者损失惨重。任玉明/东方IC
出版日期 2012-04-09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沈乎 符燕艳
 

  深沪交易所出台不到一月的“限炒令”已经被破解,第二日和第三日的炒新行为开始加剧。

  在限制“炒新”的多项通知发布之后上市的22只新股中,仅有两只个股未触发首日临时停牌的管制,其余20只个股全天的交易时间,均在一小时以下。

  “限炒令”之前,没有次日换手率高于首日换手率的现象,次日下跌个股的比例均为40%左右;“限炒令”之后,有近一半的个股出现次日换手率高于首日换手率的现象,次日下跌个股的比例还是40%,但次日涨跌幅的简单算数平均值出现了微弱的由负转正。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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