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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政策路径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2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5月01日
将城市居委会与农村村委会一律登记为基层较为特殊的社会组织,并依托地方最为草根性的社会组织来培植基层社会的自组织能力
出版日期 2012-05-01
本文见财新《中国改革》2012年第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特约作者 谈志林
 

  在当前倡导社会创新、推进社会改革、加强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社会组织的历史性发展机遇正在徐徐展开。社会组织的公共政策取向应适时顺应这一发展趋向,并加以积极应对。从社会创新的视角分析,制定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公共政策应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思考。

从管理走向治理

  推进理念变革,政府的公共政策取向应由社会组织管理走向社会组织治理。治理与传统的管理有很大的不同。治理强调分清政府、社会与市场各自的职责权限,并追求三者的平行发展,由此形成社会、市场与政府三者之间相互协作的综合治理网络。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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