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改革“两头热”

本文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2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5月01日 | 评论(0 单页阅读
   一头的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和另一头的自下而上的公民社会,还没有完全对接。可喜的是,两头的力量都动起来了,正在慢慢靠近
财新《中国改革》 特约作者 王名

  “社会管理创新”自2011年以来已经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最给力的一个概念,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对“公民社会”这个概念的共识,以及地方一系列改革创新的实践活动,其中党政改革也有所进展。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推进社会建设的改革洪流。另一方面,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的出现和网上公民公共问责的社会力量正日益成为影响公共过程的重要因素,形成了一股自下而上的公民社会或者社会建设力量。这两股激动中国的巨大能量,目前正在发酵、且逐步靠近。对此,值得关注和深入研究。

  从2011年“两会”结束后,笔者在一年内走访了17个城市,并对北京、上海、深圳、河南信阳、重庆巫溪的五位主政官员深入访谈。从中可以看到,社会管理创新的改革潮流,至少已经在地方政府层面达成了共识,虽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各具特色的地方改革,已经开始触动了社会建设的核心环节:党政体制改革、党执政理念的调整以及创造条件让社会发育起来。

社会管理创新首先从党政体制改革入手

  改革,首先要改党和政府自身的体制,这是改革历来的第一命题。从各级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看,各地也都是首先从体制改革入手,调整党政机构,由此开启对政社关系的重新调整。

  现有的部门分割体制,已经无力应对当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一种新体制,重新配置资源和权力,来解决社会建设中的体制供给不足的问题。而且,一旦改革成了一个部门的工作之后,改革的动力就被大大削弱。对其他部门来说,改革就成了你这个部门的事情,而不是我这个部门的事情了,而且还会设置种种障碍,改革的目标于是变为部门的目标,“改革”成了一些部门谋取部门利益的借口。

  北京市于2007年建立了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社会办,前者是北京市委的派出机构,后者是北京市政府的组成部门,社会工委、社会办合署办公。2008年,北京市又成立了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北京市委牵头组织部署社会建设的工作。改革的动力很足,组织动员协调方面也都有一定的强制力,而且也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改革部门利益化。

  北京市的做法得到了全国十多个城市的借鉴。广东省于2011年建立了社会工作委员会,也是党政一体合署办公。这个部门的规格很高,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任社工委主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以及副省长刘昆任社工委副主任,刘润华任社工委专职副主任。但是,不同于北京市的是,广东省的社会工作委员会并没有登记注册、购买服务等经济社会人事方面的“专项职能”,而只有部门之间的协调职能。这就避免了与其他部门发生冲突。

  其他地方,如重庆巫溪建立了党委领导的群工部,也是一把手牵头。河南信阳也是建立群工部。河北肃宁则把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交给了组织部门来推动,并由一个专门的办公室来负责,改革者往前推,不改革者就往边上推。

  可以说,由当地的党委一把手亲自抓社会管理创新,强势推进,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把社会建设提到党和政府议事日程的核心层面上。否则,社会管理创新总是边缘话题,没有办法推进。

  当然,“一把手现象”整合资源化解矛盾协调权力有很多优势,但是,一个很大的弊端是“人走政息”。怎么让这种一把手推动的改革制度化,目前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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