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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新世纪》周刊2012年第18期)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8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5月07日
出版日期 2012-05-0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8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问:广西一项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怀孕14周以上的女性不得堕胎;有违此规者,计划生育部门三年内不发放准生证。此法规是否能够改善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的现象?

  上海读者 王波

  答: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调主要是严控生育的结果。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调并不复杂,比如放开二胎,比如在尊重生育自由的同时,普及节育避孕措施。但现在,广西有关立法者以剥夺生育权来治理性别比失调,实践证明,这种严控手段对降低出生性别比基本上无效。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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