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中国改革》印行之时,正是相关部委密集出台“新36条实施细则”之际。温家宝总理早先承诺的“上半年出台”期限已进入倒计时。制定文件易,获得实效难。此前新老“36条”相继出台,立意甚好。但是,“玻璃门”“天花板”依然故我。细则成败系于问责,如同法律能否执行系于罚则。如果相关部委仍能任意圈定或暗设民营企业禁区,则实施细则不容乐观。
推进民企发展,与国企新一轮改革始终交织在一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文魁在《危险的自我陶醉》中提出,把中国经济崛起归结为所谓“国家资本主义”的胜利是莫大误解。他对于新一轮国有部门的改革建议,完全符合中共十五大以来确定的改革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