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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权力侵犯权利 该如何“打黑”?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2年第6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6月01日

  1992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编年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那年春天,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1992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传达邓小平同志重要讲话的通知》。6月9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发表讲话,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邓小平“南方谈话”和江泽民的“6·9讲话”,为当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确定了指导思想。

  20年来,人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其中,最为重要的理论突破,是认识到保护私人财产对于市场体系的建设具有基础性意义。正是由于财产权利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和保护,我国经济才获得了持续发展的动力。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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