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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代价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23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6月11日
乾隆有整肃吏治的决心,却无法彻底压制腐败。他自己和这个体制便是内因所在
出版日期 2012-06-11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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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秋水

  1786年夏天,浙江学政窦光鼐的处境极为不利。在给皇帝的奏章中,大学士阿桂汇报说,此前窦对浙江官员的指控大多是子虚乌有。此前窦光鼐上奏浙江各地亏空严重,仅嘉兴、海盐和温州平阳县就各自亏空10万两。他还揭发永嘉、平阳、仙居三地知县和总督贪污腐败。此外,他参奏布政使兼杭州织造盛柱上年进京行贿,受贿者中就有皇子十五阿哥永琰。

  于是,从1782年末开始的清查浙江亏空,演变为一场牵涉广泛的官场黑幕:行贿、勒索、受贿、人命,基层官吏、督抚大员以及京中要员,甚至内定的储君,纷纷涉黑。乾隆自然深深为之不安。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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