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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治劳务派遣滥用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26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7月02日
拓展劳资双方自治空间,改变垄断企业的分配机制,方可遏制劳务派遣泛滥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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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 记者 蓝方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P5TlTcCP](https://a.caixin.com/P5TlTcCP)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施行仅四年半,《劳动合同法》即迎来首次修订。6月26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仅有寥寥四个条款,均指向劳务派遣制度。

  所谓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劳动者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被派到第三方用工单位工作,实际是一种劳务的租赁。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即有为涉外机构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单位,但直到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行,该制度才被写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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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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