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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又议禁枪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3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8月06日
出版日期 2012-08-0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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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特派纽约记者 倪伟峰

  美国是否需要收紧枪支持有和使用?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每年都要被媒体讨论。去年的讨论,是在亚利桑那州民主党众议员吉佛兹险被射杀后;今年7月美国丹佛市《蝙蝠侠前传3》首映现场发生枪击事件,讨论又起。但这些辩论每次都在公众兴趣转移后消失,大选年也许更是如此。

  1791年12月15日被批准的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障了美国人持有武器的权利。每起枪击惨案后,反对严厉监管公民持枪的组织往往拿第二修正案当“尚方宝剑”,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起源于内战时期的全国步枪协会(NRA)。据《财富》杂志1999年调查,大多数美国国会工作人员认为,NRA是美国最具影响力的游说团体,力量可影响国会重量级人物,乃至最高法官的任命。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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