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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保大病不如保基本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36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9月10日
基本医保应全部用于保基本,用定向医疗救助来保护贫困家庭;大病保险应完全交给商业保险公司,个人自愿购买
□ 朱恒鹏 | 文

  理想的医疗保险体制应该在保障基本公平的基础上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基本公平,一方面要确保人人平等享有,另一方面应该适度向弱者倾斜。其中尤其要防止出现逆向补贴现象,即“穷人补贴富人”的现象。

  就中国目前的现实而言,三四十万元的医疗费用,即便通过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补偿60%-70%左右,需患者自付的那十多万元也是贫困家庭不能承受之重。有可能实际能够享受大病保险保障的只有富裕人群而非贫困家庭。为了防止这种局面出现,可能更好的做法是基本医保全部用于保基本。对贫困家庭的保护则通过定向性的大病医疗救助来实现。大病保险完全交给商业保险公司,个人自愿购买。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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