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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方证券市场的解释

来源于 《比较》 2012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0月01日
出版日期 2012-10-01
本文见《比较》2012年第5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马克·罗伊
 

引论

  在构建证券市场和使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以下简称所有权分离)上,公司法有多重要?它有多大的能力去保护小股东免受内部人的侵害?大部分近期研究的结论是,公司法很重要,甚至可能至关重要。没有强有力的公司法的保护,证券市场就无法兴起。如果在技术先进的国家,公司法足够完善,那么公司集中的所有权将会稀释到分散的股市中。

  这个新视角有助于理解转轨经济体和第三世界资本市场的脆弱性,因为这些地方甚至连基本的合同执行与财产权都很薄弱。但它也被用于(甚至过度用于,我稍后将解释原因)解释欧洲和亚洲许多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为何长期存在控股股东与孱弱的证券市场。我说“过度”是因为在世界上最富裕的发达国家,公司法并没有触及的许多领域也会对所有权分离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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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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