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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的期待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44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1月12日
我们不敢大胆估计《精神卫生法》颁布后现状会有很大改变,但深信中国精神病学界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要开始了
□ 杨承忻 | 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6日通过了《精神卫生法》,27年终于磨成“一剑”。中国成了有精神卫生法的国家。由精神病学界主导的立法,走过了漫长的里程,其间数易其稿,属于举世罕见。

倡导精神病患者权益的用意应得到肯定

  《精神卫生法》倡导患者权益的用意应该得到中肯评价。贯穿整部法律,“关爱”“关注”“爱护”“保护” 等词汇大量被使用。涉及单位、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条款有七八处之多,像一部指导性很“强”的行政管理条例。从单位、村委会和居委会的角度,关爱可能是为患者送早餐、送热水、报销交通费。关爱也可能来自更高的政策层次,如定期发放精神残疾生活保障补贴、提供免费药物、设立康复中心督促按时服药和定期复查。如能坚持做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就是巨大的关爱。单位、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能力有限,政府必须大力支持精神卫生基层防治。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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