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离婚保确权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44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1月12日
出版日期 2012-11-1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4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漫画 丁华勇 配文 邱锴俊

  90岁老人坐轮椅办离婚,一家人两代同时办离婚……《京华时报》报道,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日前出现离婚潮。云岩区10月以来对村民农房确权,规定每户建筑面积超过240平方米的住房,按无证房处理。离婚的家庭可算两户,因此村民纷纷办理离婚手续,以保证确权。

  指责村民为了利益而牺牲婚姻是荒谬的。房权本来属于他们,如无产权纠纷,国土部门应无条件确权。产权神圣不可侵犯,村民却要以办离婚手续来自保,表明百姓对权利可能被剥夺的焦虑。谁应反思?

版面编辑:冯仁可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