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破除农民工市民化的权利障碍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2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01日
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碍来自三个方面的权利缺失。一是作为城镇居民的权利缺失,二是作为劳动者的权利缺失,三是土地财产权利制度的缺失
在未来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中必须着重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大力促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市民化。
特约作者 林家彬
 

  2011年,中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51.27%,这意味着居住在城镇的人口第一次超过了居住在农村的人口。但是,城镇户籍人口的比重却只有35%左右。也就是说,按照半年以上常住人口的口径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7亿人中,大约2.2亿人仍持有农村户籍,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享受不到城镇户籍人口所能够享受到的市民权利和公共服务。这说明,中国的城镇化质量不高。因此,在未来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中必须着重提升城镇化的质量,促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市民化。笔者最近参加了有关部门就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组织的专题调研,就此形成了一些初步的思考。

版面编辑:冯仁可
文章很值,赞赏激励一下
赞 赏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赞赏是一种态度
  • 1
  • 3
  • 6
  • 12
  • 50
  • 108
其他金额
金额(元):
赞 赏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