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本文中,我们将观察建筑行业内一条特定的普通法规则的演进。这一演进体现在美国各州的上诉法院在过去35年间对该规则的发展中。规制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则的变迁及其效率,是理解市场经济的关键。只要产权界定明确,相互影响的行为人之间能够以低成本自由缔结合同,就能达成有效率的行为(Coase,1960)。有效率的行为能够最大化社会剩余,而社会剩余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在各行为主体之间进行分配。但如果合同的谈判成本过高,要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就需要法律规则来激励各主体采取有效率的行为。该规则可以引导各方去追逐市场在低交易成本下产生的结果。因此,有效率的法律规则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