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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治如何实现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5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31日
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时候,应当明白法律并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命令,而是对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互惠关系的一种界定
出版日期 2012-12-31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5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 郑戈 | 文

  近日来,《人民日报》连续发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依法监管是各国惯例”“网络需要依法运行”等评论员文章,呼吁实现网络法治。这些文章在广大网民之中引起了争议和讨论,许多人表达了深切的担忧。之后,《中国青年报》又发表了评论:“别将‘法治’误读为‘管制’”,针对这种担忧做出了回应。与此同时,12月24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对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后台管理、允许前台匿名或假名发言的实名制模式呼之欲出。这些动向都将争论经年的实名制问题再次置于公共讨论的焦点。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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