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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缘何推诿病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21日
总额预付制度下,过度医疗依然存在,推诿病人却频频发生,毫无谈判能力的患者成为最被忽视的一环
随着全民医保制度建立,保障水平提高,医疗需求释放,医疗费用已经进入快速增长的新起点。
《财新周刊》 记者 昝馨
 

  “如果我母亲没有参加医保,可能不会这样失去生命。”28岁的龚晓峰悲愤地告诉财新记者,由于向广州市卫生局、医保局投诉无果,他计划近日发起一轮维权。

  龚晓峰是中科院在广州的某研究所在读博士生。2012年10月,他51岁的母亲雷素清因风湿性心脏病,前往广州市慈善医院就医,却在住院第20天时被告知,根据医院控费措施,医院规定住院不能超过17天,需出院一周后才能再次入院治疗。恰在出院62小时后,雷素清突发高烧,虽此后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病情仍急转直下,几日后身亡。龚晓峰不能理解医院的规定,“每一个医生都跟我说,是医保逼他们这么做的。”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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