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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美国国家安全审查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18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5月13日
期盼CFIUS摈弃国别之见,显然是不可能的。中国企业要想在美国市场进行兼并收购,惟从自身做起
□ 陶景洲 | 文

  前不久,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法官就中国三一集团诉CFIUS(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和美国总统一案作出裁决,驳回了三一关于CFIUS与美国总统因公司的中国属性而选择性执法等四项诉求,但受理了其关于“CFIUS与美国总统未经合法程序剥夺公司私有财产、违反宪法规定”的诉求。这是继去年10月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发表对华为和中兴的调查报告后,CFIUS再次被舆论推向风口浪尖。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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