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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如何定税负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2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03日
虽然实施办法暂未出台,但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已开始调整对合伙企业的征税方式。合伙企业相关税收负担将可能整体上升
《财新周刊》 记者 王长勇
 

  市场等待一年后,对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所得如何征税,财税部门仍未按预期出台明确的规则。按原定计划,《关于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所得税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于今年五六月间出台。

  国税总局所得税司一年前起草完成实施办法初稿,在小范围征求意见后,考虑到一些基本问题还需税收理论支撑和国际经验佐证,便成立课题组围绕初稿继续调查研究。

  国税总局拟定了五大问题进行研究,包括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所得税税基的确定、适用税收优惠、纳税地点、主管税务机关、非居民合伙人分得所得的性质等。按原定计划,今年4月初,课题组举办了结题会,并将研究报告提交国税总局,作为修改实施办法的参考。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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