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国家林业局第32号令颁布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共37条,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在总结多年来湿地保护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系统地规定了林业主管部门在湿地保护管理以及履行国际湿地公约方面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对湿地保护管理的方针、方式以及工作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是指导湿地保护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湿地保护管理,更好地履行国际湿地公约,推动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3月28日,国家林业局第32号令颁布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共37条,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在总结多年来湿地保护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系统地规定了林业主管部门在湿地保护管理以及履行国际湿地公约方面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对湿地保护管理的方针、方式以及工作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是指导湿地保护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湿地保护管理,更好地履行国际湿地公约,推动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