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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酝酿改革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28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7月22日
对一些居民基本生活用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将电池等一些高污染、高能耗商品以及非营运飞机等高档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在中国境内外,化妆品价差悬殊,消费税对最终消费价格的影响,超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图为游客在三亚免税店门前排队。沙晓峰/CFP
《财新周刊》 记者 邢昀
 

  因价差悬殊,中国人境外购买化妆品的热情常年不减,这一状况未来有望趋缓。

  财新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改革消费税,将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税率、征收环节、扣除政策、纳税评估等进行调整。重点之一便是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一些居民基本生活用消费品和其他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调出征税范围。一些大众消费的化妆品,无论是国内生产还是进口,有望从消费税征税范围调出。这样,价值1000元的化妆品,若免征消费税后,最多可降价230元。但消费税改革并非以减税为主,而是通过有增有减的调整,最终提高消费税的整体税负水平。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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