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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地方政府债治本策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32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8月19日
改善地方财政治理,以民主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发行市政债,让当地居民成为有约束力的投资人;改进考核制度,加强对地方行政主管的“债务问责”;以法律形式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财力相匹配的安排,明文规定中央对地方债无偿还义务

  中国经济有癣疥之疾,亦有心腹之患,膨胀中的地方政府债务即属后者。

  其总量究竟有多少?风险度有多高?目前仍各说不一。8月开始的新一轮审计,将对从中央到乡镇的五级政府做债务“体检”,这会有助于弄清真相,对症治疗以控制风险。不过,为防止地方政府性债务继续疯长,最终冲破风险警戒线,最重要的还是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举债约束机制。这既属治本之策,也是当务之急。

  中国地方政府负债累积已久,其近年来的债务井喷,又与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济刺激政策直接相关。在截至2010年末的10.7万亿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中,49.85%产生于2009年和2010年。警报从彼时已经拉响。但过往的债务治理主要着眼于“堵”。2010年以来,国务院及各监管部门出台了一批“加强管理”“制止违规”的文件,无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避监管的“金融创新”“政策创新”不断涌现,取道银行和非银行的债务融资此起彼伏,监管部门坦言“总量控制的难度明显增加”。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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