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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庭审纪实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34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9月02日
庭审持续五天,择日宣判。薄熙来最后陈述说:“这次审判,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还用微博传送了信息,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增添了信心”
 

  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2013年8月22日至26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庭外的新闻记者介绍情况,并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了庭审情况。

庭审进行时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一间审判庭——第五法庭内,112个旁听位置座无虚席。8月22日上午8时43分,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宣布开庭。被告人薄熙来被法警带入被告席。他驻足转身,向旁听席投下一瞥。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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