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这是继7月初,国务院发布“金十条”(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之后的进一步表态。
8月29日凌晨,央行官网发布文章称,央行将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窗口的基础上,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这既可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范围,有利于共同识别风险,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也可以满足交易所的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