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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收官在望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36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9月16日
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同时提高税负水平,这将成为西部重要的财政收入
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同时提高煤炭资源税的税负水平。CFP
《财新周刊》 记者 邢昀
 

  经过三年多由点到面的渐进试点,资源税改革将突破最难的一项,即煤炭资源税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同时提高煤炭资源税的税负水平。

  全面改革资源税是“十二五”税制改革的任务之一,全国人大、国务院和财税部门均强调研究把煤炭等资源品目逐步纳入从价定率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财新记者从财税部门了解到,资源税改革由财政部主导,国税总局、国家发改委配合。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的方案、建议和相关报告已经完成并上报国务院,“国务院会整体考虑对经济各方面的影响,择机做出决策。我们就待执行”。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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