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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可保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38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9月30日
保监会已同意深圳、云南作为先行试点地区,政府全面承担灾害损失不可持续,保险业势必成为灾害救助体系的重要支柱
《财新周刊》 记者 王申璐
 

  9月22日晚,超强台风“天兔”登陆广东汕尾,造成广东922多万人受灾,粤东地区受灾严重。广东省民政厅数据显示,直接经济损失已超过32亿元。每次灾难后,对建立中国巨灾保险体系的呼吁就会愈加强烈。

  9月18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透露,保监会已于近期同意深圳、云南作为试点地区,先行开展巨灾保险。云南以地震保险为主,主要为居民住房进行保障;深圳是应对台风、洪水等巨大灾害,通过综合巨灾险为居民提供人身财产保障。目前,两地正在研究各自巨灾保险体系的具体方案。

版面编辑:喻竹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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