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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关乎土壤污染治理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40期 出版日期 2013年10月21日

  财新《新世纪》周刊连续多期关注中国土地制度改革问题,作为一名环保工作者,我认为,土地制度改革也是土壤污染治理所遇到的深层次问题。

  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中国土壤污染的真相尚有待于慢慢解开,但是,官方和民间大都认为非常严重,这反映在目前开展的场地污染(如武汉赫山地块)和粮食安全(如镉米)治理等方面,土壤修复的呼声不断高涨,可迄今依然是雷声大雨点小,土地身份不清是根本原因。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中国土地分为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国有土地两种性质,农村集体土地不能买卖,但分散给农户经营。因此,当一个村庄的土地受到污染并需要修复时,动辄涉及数百农户,而且土地上种植的是各种不同的作物。在这种情况下,土壤污染治理几乎无法开展,同样地,土壤污染赔偿也牵扯到千家万户。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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