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策性金融不宜彻底商业化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48期 出版日期 2013年12月16日
让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营利性金融机构;通过保留、加强、改善政策性金融机构,更好地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等合理的公共政策目标
□ 胡祖六 | 文

  在开放竞争的金融体系下,自由金融市场可实现高效率的配置资本,从而促进就业、投资、消费与贸易,推动经济增长,符合最佳的公共利益。但自由金融市场可能失效的一个领域,是一些社会阶层或群体难以得到基本的金融服务, 从而可能造成或加剧收入差距。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目标。

  发展普惠金融,就是最大限度地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提高金融产品在GDP与总人口中的渗透率,增加融资可获得性,确保绝大多数公众能够在较低的成本水平上享受到基本的金融支持,从而有助于减少贫困、增加就业、缩小收入差距、保障社会公平。

版面编辑:邱祺璞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