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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监管有效性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4年第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01日
鉴于内部人监督的局限性特别是对高管人员监督的失灵,当务之急是更好发挥现有外部监督机构的作用,提高外部监督效率
2013年12月19日, 国资委首次回应关于蒋洁敏的问题,称国资委原主任、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 “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
季晓南
 

  近年来,中国移动、中储粮等央企的腐败大案先后公布于世,目前,中国石油的腐败案还在持续查处中。这些相继出现的大案要案,也使得提高国企监管有效性的问题再次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国企监管在我国更为艰巨和繁重

  加强对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监管,是各国都面临的任务。随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内部人控制包括腐败问题成为普遍存在的一个体制性现象。西方也有不少公众公司出现过管理层腐败案,即使在美国这样一个公认公司治理比较有效、企业监管比较严格的国家,企业腐败也时有发生,2001年美国相继发生了安然、世通等大公司的欺诈和财务做假丑闻。安然公司和为安然提供审计业务的世界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倒闭,在美国企业界和社会上产生了强烈震动。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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