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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事故共和国”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20日
只有以法治为纲目,不同行动者的主观能动性才能被调动起来,协同应对现代工业化社会纷繁复杂的风险来源
◎ 郑戈 | 文

  目前任教于美国耶鲁大学的侵权法和法律史专家约翰·维特教授出版过一本叫《事故共和国》的书,研究了美国内战之后数十年,也就是美国高速工业化时代的事故法发展道路。那段时期,美国是世界上矿难和其他工业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国家。与此同时,应对工业事故的法律制度和相关理念也迅速发展起来。

  法律界人士主张依靠传统普通法中的侵权法,工人阶级自己发展出互助式的保险机制,走过了原始积累阶段、着眼于长远发展的资本家创设了事故救济基金,社会改革者们则主张设立强制性的保险机制,比如工伤赔偿保险。各种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造就了美国如今的事故应对机制,这是一种综合了强制保险、侵权诉讼、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动等要素的复杂风险管理机制。风险社会本身就是具有高度复杂性的,任何一刀切的、缺乏社会动员和协调力量的机制,无论它是家长主义的政府干预,还是片面强调契约自由的市场机制,都无法确保风险社会中的正常民生。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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