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保险公司视为抢保费“救命稻草”的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下称高现价产品)的发展将会受限。
2月19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时,停止销售该产品。
不过,认真对比刚刚发布的《通知》与一个月前的《征求意见稿》,保监会对这类产品的监管思路有所放松。
“监管相对放松的原因主要是2014年行业满期给付压力依然很大,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给付额分别为1430亿元、1700亿元、2600亿元,需要保持保费增长。”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