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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P2P难题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4月14日 | 标签:理财产品 P2P
P2P网贷是个人直接借贷的纯中介平台?是类金融公司突破资本限制的放大器?还是民间借贷新瓶装旧酒?
2013年11月1日,北京第九届国际金融博览会上,宜信财富展台。阿静/CFP
《财新周刊》 记者 王申璐 刘冉 杨璐
 

  “现在的互联网金融,中国是1840年的英国。”4月10日,博鳌亚洲论坛,在美上市的电商企业兰亭集势董事会主席兼CEO郭去疾如是说。

  在经济整体步入下行期的当下,这确实能反映一部分国人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寄予的极高期望。

  上至总理,下至由房地产门店改做P2P营销的后生,均受到互联网金融的极大鼓舞,认为这是中国具备后发优势的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中,除了第三方支付、众筹、金融超市,最富有想象力和冲击力的莫过于P2P网上信贷。

  所谓P2P网贷,即peer to peer lending,原意指的是个人与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相互借贷。第一家P2P平台为英国的ZOPA,成立于2005年3月。最有代表性的P2P公司则在美国,2006年至今形成了两家较大的公司:Lending club和Prosper。Lending club计划于2014年6月或下半年登陆纳斯达克,此前已获得6轮融资,最近一轮由谷歌于2013年5月领投,金额为1.25亿美元,融资估值为15.5亿美元。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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