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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优先股起步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4月14日
首批银行共计发行优先股约3000亿元;监管当局不赞成商业银行储架发行,也很难应允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优先股回购普通股,并建议设强制转股条款
《财新周刊》 记者 吴红毓然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试点启动在即。财新记者获悉,工商银行(601398.SH/01398.HK)、农业银行(601288.SH/01288.HK)、中国银行(601988.SH/03988.HK)、浦发银行(600000.SH)拟分别发行8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300亿元优先股。其中,工行计划发行600亿元A股优先股,200亿元H股优先股。

  优先股是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但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对公司经营没有参与权,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赎回。据监管要求,赎回期在五年及以上。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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