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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信托新政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15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4月21日
银监会以罕见力度强调了信托公司在风险中应负的责任,但支持“股东兜底”、强化“刚性兑付”属于业内误读
此次下发的银监会99号文以罕见的力度强调了信托公司在风险中应负的责任,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翁磊/东方IC
《财新周刊》 记者 刘卓哲 霍侃
 

  今年一季度刚过,信托业就悄然迎来了传说中的“杨八条”细则系列文件。其中最重要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99号文),也被视为对107号文(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落实。

  业内所谓“杨八条”指的是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3年12月19日的信托业年会讲话内容。他提出完善信托行业治理体系的公司治理、产品登记、分类经营、资本约束、社会责任、恢复与处置、行业稳定和监管评价等八项机制。当年10月国务院107号文,要求各监管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影子银行的规模进行摸底,实质性的监管措施各相关部门自己制定,陆续推出。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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